“你好,你们是司法所吗?我们给老板放苗不给钱,不管饭就不说了,饿一天就饿一天,活干完了还不给钱,你们能帮我们解决一下吗?”近日,司法所干警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往事发现场。
来到事发地后干警一边把情绪激动的双方分别劝开一边了解案件的情况,经过耐心询问,终于还原了事情经过,原来,一〇八团职工张某自30日开始就雇佣陈某等20名吉木萨尔县籍人员对自家出苗率不高的食葵地进行放苗。双方口头约定每人每天100元,管两顿饭,活干完后统一结算。31日,张某因家中有事未能对放苗人员进行监督也没有送饭,导致陈某等人在干活过程中出现敷衍了事的情况,以致于结工资时双方发生纠纷。
司法所干警实地查看放苗情况,发现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过错,总结双方争议焦点后,经干警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以及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张某支付陈某等27人饭钱和工钱5200元并不再追究部分地块放苗问题的协议。至此,一起涉及兵地的生产经营纠纷完美解决。(王永超 陈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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