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兵团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发布执行。其中,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6%;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为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9%;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3%。
兵团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即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6%。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参照基准线,合理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企业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即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9%。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在符合“两低于”原则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企业工资增长下线即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3%。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可按下线增长工资。生产经营不正常、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严重亏损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兵团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依据2018年新疆兵团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2019年兵团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确定。2018年兵团实现国民生产总值2515.16亿元,比上年增长6.0%。全年兵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13元,比上年增长7.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0%,2019年全兵团生产总值增长预期目标预期目标为6.5%左右。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师市各级人社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切实发挥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作用。(李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