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7月1日前发放到位

2021年06月07日20:39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人民网乌鲁木齐6月7日电(陈新辉)2021年兵团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后的养老金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兵团有72.4万退休人员受益。

6月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兵团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离休人员和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不参加调整。

今年兵团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继续执行统一方案,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三结合”调整办法,体现制度并轨,合理确定调整水平。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兵团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每人每增加60元;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据介绍,挂钩调整,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内,每年按1元增加;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每年按2元增加;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从第31年起,每年按4元增加;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统一增加15元;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按本人2020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5%。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75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2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20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40元。

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202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王霞说:“7月1日前,兵团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全力以赴保发放,抓落实,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每位退休人员手中。”

(责编:陈新辉、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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